各相关学院:
按照《安定书院运行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安定书院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为充分落实导师制,推动安定书院人才培养工作,经研究,决定开展安定书院导师年度考核及2022级导师聘期考核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原则
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注重工作实效,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。
二、考核时段
1.年度考核:本次年度考核涵盖2025–2026学年(含第一、第二学期)。
2.聘期考核:考核时段为2022级学生指导工作的完整聘期。三、考核内容
考核内容以《安定书院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中规定的导师职责为主要参照。
四、考核组织
成立由安定书院相关负责人、实验班教学管理团队及班主任组成的考评小组,组长由安定书院执行院长担任。
五、考核程序
1.年度考核:填写《安定书院导师年度考核登记表》。电子签名后电子版请直接发送至安定书院刘炜彬老师浙政钉。截止时间:10月30日。
2.聘期考核:导师填写《安定书院导师聘期考核登记表》。电子签名后电子版直接发送至安定书院刘炜彬老师浙政钉。截止时间:10月30日。
六、补充说明
请2023级导师关注聘期考核要求,在学生毕业前完成《安定书院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中“创新指导”的相应任务。
附件1. 关于印发《安定书院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pdf
安定书院
2026年10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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